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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9-2-22 21:31:48 步骤四:抽取成品来验证原始系统是否仍然正常运转
是否经过步骤一、二、三之后,SPC的大功就告成了呢?是否推动SPC之后,就再也不需要进行成品检验了呢?如果仍要作成品检验,那么与推动SPC之前原来的成品检验有何不同呢?深入研究这些问题将有助于明白SPC的全貌。其实即使步骤一、二、三完全做到了仍然要抽查少数成品来作检验,其目的何在呢?因为任何系统无论设计如何的严谨,随着时间的流逝,系统本身都潜伏了“突变”的可能。如下图所示。
图4
当透过步骤一、二、三找出P3A与抗撕强度的关系之后,那麽从SPC之角度仅需将P3A控制在2.75+/-0.5(KG/CM2)范围内即可,但是谁能保证原系统永远不变呢?因此为侦测“原系统”是否已产生突变,所以我们就必须在P3A的合理范围内2.75+/-0.5(KG/CM2)抽取一些样本来对成品的抗撕强度特性加以检查。如果结果显示抗撕力正常,那麽P3A继续控制在2.75+/-0.5(KG/CM2)之内就有意义,反之,如果抽出样本的结果显示抗撕强度异常,如上图落在6-7之间,那麽我们就要立刻警觉系统是否已在不知不觉中突变了。
有了这种认知我们就不难明白,做SPC时仍要做少数成品检验的。只是SPC中成品检验的目的,是要确认原系统有没有产生突变,这与传统用成品抽样检验来作全批“允收”的目的是不相同的。
既然在SPC中的成品检验是要验证原系统是否有发生突变,所以成品检验的时机就需要讲究,一般应选取在愈接近系统可能产生突变的时机之后。抽验系统的正常与否就有积极的意义,一般而言,在设备大修、连续假期或更换原料之后的“关键时刻”都是系统最可能出现突变之时机,这时抽取成品来验证系统的步骤就显得特别重要了。
上述四个步骤是推动执行SPC的系统的必要过程。 |